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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管理办法_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佚名 2024-06-13 人已围观
简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_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对于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话题,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供相关的资讯和建议。1.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20)2.本溪市郊区全面封山育林管理办法3.10月19日起株洲云阳国家级森林公园实行封闭管理通告4.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5.国家林业局的林规发(2015)57号文件6.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对于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话题,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供相关的资讯和建议。
1.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20)
2.本溪市郊区全面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3.10月19日起株洲云阳国家级森林公园实行封闭管理通告
4.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5.国家林业局的 林规发(2015)57号文件
6.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公园服务和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公园的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园是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场所,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包括规划确定为公园用地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农业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将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确定公园建设总量与规模,保障公园建设、管理和养护所需经费,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属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文广旅体、公安机关、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实行名录和分级分类管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编制公园名录、类别和等级,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公园名录应当根据公园建设和管理情况定期调整、更新。第六条 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公园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公园游园守则,并报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第七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资助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园建设。
鼓励、支持并引导公众、志愿者参与公园日常管理和服务活动。
鼓励公园日常管理中的绿化养护、卫生清扫保洁、公园设施管养、水体灯饰电器设备管理维修、安全保卫巡查等工作逐步推向市场。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与环境保护、湿地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等有关规划相衔接。
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布局、功能形态、周边景观风貌控制等内容。经批准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非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得随意修改;因公共利益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公益性质和使用属性。
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等公益性市政建设项目确需改变公园用地使用性质的,按照就近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用地的原则编制公园用地调整方案。
公园用地调整方案应当由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调整方案进行评估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进行规划调整。第十条 公园设计应当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持续性能耗等因素,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条件进行建设,推广应用绿色照明、中水利用、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环保节能技术和新产品。
新建公园应当设计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实现雨水积存、渗透和净化,提高雨水资源利用,广泛应用微喷、滴灌、渗灌、中水利用等先进节水技术及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推进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和公园设计规范等要求,组织编制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经依法审定的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公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设计和建设,其体量、外形、色彩应当与公园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协调,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应当预留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位置。
公园内设置水、电、燃气、通信等管线应当尽可能埋地铺设。未埋地铺设的,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根据公园的条件逐步进行改造。
本溪市郊区全面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1.国家森林公园搞旅游开发吗
江苏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江苏省句容市北部,312国道南侧,沪宁高速以北,距南京、镇江、句容30公里。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是国家森林公园,被国家旅游局评为4A级风景名胜区。森林覆盖率高达92%。山里有将近100棵古树。清朝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六下宝华山,种下了六颗渔岛松。总的来说是南京人不错的后花园,不过说实话发展真的一般。虽然宝华山的宣传通过312国道一路可见,——国家4A级景区的称号确实很响亮,但夫子庙至少也是5A级的想法已经失去了大半。那天有点雾。我没有不要指望早晨太阳会再次照耀。真正的半山CS需要穿统一的衣服,果断让人烦死了。真的好玩吗?不一定。地形不给力,分红蓝队。事实上,那些不不喜欢这种游戏好像都是来凑热闹的~装备格外的重,让人失去了大部分玩的兴趣。所谓的炮山节,其实只是爬山休闲而已。具体景观延伸介绍。1.宝华山的龙昌寺始建于田亮元年(502年),至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最高峰时有3000多名僧尼,全国70%的僧尼在此受戒,使其法家第一名山。寺环台,千人锅,国内最高。中国仅存明代建造的青铜殿和两座无梁殿。天坛大佛由香港宝莲寺捐赠,供奉于大雄宝殿,高7.84米。2.宝华山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六下包华,历代无数文人墨客爬山、游寺。墨宝,他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和诗篇。3.宝华山森林景观独特,森林覆盖率达92%。公园自然保护区占地115公顷,有维管束植物529种,隶属于124科352属。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广玉兰和南京椴是宝华山的特有种;宝华山还有毛竹、毛竹、毛竹等野生物种,被誉为竹海。华山有丰富的珍贵动物资源,有獐子、狐狸等20多种兽类,画眉、八哥、白鹭等近百种鸟类,具有很高的观赏和研究价值。4.宝华山是秦淮河的源头之一。据史料记载,秦淮河有两个源头,其一是句容宝华山。宝华山泉流向江宁方山,经同济门进入南京城。有四个字符,秦淮之源,出自秦淮河源头的甘龙御笔。5.观景台是观察宝华山的好地方。在这里,犹如坐在莲花中,群峰环绕,云雾缭绕,宛如仙境。6.宝华山也被称为城市氧吧。它不仅是开展自驾游、山地车、户外拓展、野外训练等体育活动的理想场所,也是人们远离喧嚣、融入自然、呼吸自然的休憩场所。
2.国家森林公园可以开发吗
是的,崇明岛已经被上海合并,现在变成了上海崇明县。国家将大力发展旅游生态岛。崇明现在除了前卫村农家乐,还有长兴岛公园,是上海六大郊野公园之一,超大型森林公园。
3.森林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
1982年12月,国务院命名的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森林公园一词主要在中国大陆使用,是各类森林公园中级别最高的。中国的森林公园分为三个等级: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张家界市。1982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张家界林场正式命名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这也是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1992年12月,应时砂岩峰林被联合国列为《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04年2月,被列为世界地质公园。公园总面积为4810公顷。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风光因峰而奇,因谷而幽,因林而美。其间有3000多座奇峰,如人似兽,器似物,形象生动,气势雄伟,有三千奇峰八百美水。主要景点有金鞭溪、袁家界和杨家界。
4.国家森林公园内可以搞建设吗
国家森林公园(NationalForestPark)是指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观集中,具有较高的观赏、科学和文化价值,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知名度较高,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从事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作出批准其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国家森林公园
公园是为了短期自由度假而修剪的森林,或者是逐渐改造形成一定景观体系的森林。建立森林公园的目的是保护其范围内的一切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人们提供一个休闲、疗养、避暑、文化娱乐和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
命名的一般规则
国家森林公园命名通则(少数例外):均以省级行政区划加森林公园地名加国家森林公园,但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的国家森林公园大多不加省名;简称森林公园加国家森林公园,只有位于上海的那部分国家森林公园必须命名为直辖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缩写基本上是直接加国家森林公园去掉省级行政区划名称后。
5.国家森林公园搞旅游开发吗现在
千松坝景区目前正在开发中。
千松坝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镇,坝上高原与冀北山区交汇处。它是京北第一草原它是以生长在山谷和沟壑中的数万棵原始云杉命名的。景区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是集山、林、草、花、溪为一体的自然生态旅游景区。这里早晚温差大,夏秋平均气温17.4,海拔1550-1892米。
当前位置1982年,国务院将国有的张家界林场命名为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湖南大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的称号最早是由中央政府认可的。公园主体不纳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形:
张家界砂岩峰林地貌是一种独特的地貌和自然地理特征,发育于泥盆系云台观组和黄家庆组,峰林集中分布面积86平方公里。是在特定的地质构造、特定的新构造运动和外力作用条件下形成的世界罕见的独特地貌。
公园内有3000多座石崖拔地而起,其中1000多座高达200多米,金鞭岩高达350米。其个体形态有方山、阶地、峰墙、峰丛、峰林、石门、天生桥、峡谷、山谷等。
以公园内的砂岩峰林景观为核心,以喀斯特景观为衬托,以形成的地质剖面、特殊化石产地等大量地质遗迹,构成了独特的砂岩峰林景观组合景观。
字体26.国家森林公园搞旅游开发吗知乎
五A景区将在包装、宣传和市场营销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
牛亮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海拔1000-2802米,总面积2123公顷。它距离西安42公里安。秦岭长隧道穿腹而过,S102省道直达公园入口。
其茂密的原始森林,幽静的潭溪瀑布,独特的峡谷风光,是都市人休闲的好去处。在过去的一年里,柞水县筹集资金3200万元,在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修建了13.9公里的旅游专用道路,在牛岭谷修建了3.7公里的人行步道,并完成了景区的部分河岸、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园一期工程基本结束,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的一些谜团被揭开。
7.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公园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者从事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林业部主管国家森林公园工作。当地人民的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工作。
第四条在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国有苗圃、集体林场等单位业务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经营管理机构;但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的,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管理机构也是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仍为事业单位。
第五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
公园管理机构有权经营和管理公园内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风景名胜、各种设施等。这是根据法律确定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森林公园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观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声誉较高;
(2)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优美,人文景观相对集中,具有较高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有一定知名度;
(3)市、县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色鲜明,景点、景物具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
第七条建立国家森林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图表、照片等材料,报林业部批准。
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组织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林业部备案。修改总体规划设计必须经原批准单位批准。
第八条当地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人民的领导下同级政府,加强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森林的设立、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改变隶属关系的审批
第十一条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毁林开荒和毁林采石、采砂、取土等毁林行为。
在森林公园内采伐林木,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律、管理规划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占用、征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占用、征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并向人民州政府按法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缴纳相关费用。
按照前款规定,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国有林地,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收取门票及相关费用。在森林公园内设立商业网点,必须经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并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向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和游客应当保护森林公园设施,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防火、卫生、环保、安全等设施和标志,维护旅游秩序。
第十六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工作。
第十七条森林公园的治安管理,由当地林业公安机构负责。
第十八条在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破坏森林公园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国家公园能不能进行旅游开发
2021年甘肃省重点建设项目具体清单
一、规划新的建设项目(70)
1.兰州新区现代农业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2.凉州区五营五干地区水库整治工程
3.永靖县黄河刘家峡库区北岸综合治理及优质开发项目
4.张掖城市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5.甘州区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6.黄河流域平凉市泾河干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7.六盘山地区中卫至平凉至庆阳铁路(甘肃段)
8.8.金牙至河口(张家台)公路工程。G309线
9.S03天水绕城高速公路
10.S44康县至略阳高速公路王官至白鹤沟段工程
1.G312线付家窑至苦水段公路工程
12.S36临洮-乐康-广河高速公路
13.G569曼德拉至大同公路武威至仙米寺公路项目
14.玉门东镇至玉门老城至金池高速公路
15.张掖现代有轨电车S1线工程
16.甘肃(敦煌)国际机场建设项目
17.润泽(临洮)智汇产业创新城项目(一期)
18.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站项目
19.陇东至山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
0.2021九湖DC项目配套风电项目200万千瓦
21.庆阳油气产能建设项目(2021年)
22.灵台电厂建设项目
23.正宁电厂二期工程
24.甘肃电投长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3、4号机组)
2575.5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26.清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27.甘肃中部750kV电网主网架改造工程
28.甘肃省2021年农村电网巩固升级工程
9.会宁县当先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30.环县毛静二期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31.甘肃东方钛业硫磷铁钛锂绿色回收产业专家
38.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
39.天水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项目(二期)
40.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郑起藏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41.甘肃省科学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
4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5G网络建设项目
43.平凉国威淀粉有限公司每年加工150万吨玉米来生产淀粉。
40.庆阳宏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双氧水和2万吨吗啉项目
45.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1年5G建设项目
46.白银炉技改升级项目
47.金川集团公司镍精炼加压系统优化升级技术改造
48.靖远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冶炼渣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及产业优化(二期)项目
49.甘肃陇东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50.白银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
51.兰州第二医院第三医疗综合楼工程
52.酒泉人的搬迁s医院及传染病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5.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54.甘肃省武威市肿瘤医院整体搬迁及功能提升工程
5.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
56.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项目
57.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项目(二期)
58.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项目
59.靖远三中、清华校区实验学校项目
60.北京八中兰州分校高中新项目
61.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
62.甘肃省临洮体育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63.天水市南北山区乡村振兴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64.迭部县扎嘎纳生态旅游健康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65.临夏华谊兄弟星空影院美好生活综合体项目
66.绿地环球贸易港项目(一期)
67.兰州恒大文化旅游城一、二期工程
68.白银唐岛文化旅游生态城项目
69.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棚改)安置房项目
70.兰州新区化学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二。续建项目(116个)
1.洮阴供水二期骨干工程
2.引洮二期工程配套城乡供水工程
3.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
4.天水市曲溪城乡供水工程水源及输水隧洞线路
5.黄河流域平凉市林草生态扶贫及后备林建设项目
6.酒泉市肃州区红水河水库工程
7.古浪县生态移民及扶贫开发黄花滩调蓄供水项目
8.甘肃盐环提黄专项甜水堡整治引水工程
9.董志远水厂建设项目
10.陶赖江嘉峪关安源沟至甲久界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1.福建圣农1.2亿羽肉鸡产业链项目
12.中以(酒泉)绿色生态工业园建设项目
13.庆阳维和乳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功能性液态羊奶产品产业链开发项目。
14.中国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地下实验室建设项目
15.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16.甘肃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程
17.白银市静乐区环境治理项目
18.金塔照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19.渝中生态创新城污水处理厂新项目
20.西宁至成都铁路(甘肃段)
21.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含陈家沟煤矿专用线)
22.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
36.合作高速公路S10凤县(陕西)至卓尼至合作段(一期工程)
37.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项目
38.G244线庄良(陕甘界)至庆城段公路
39.S32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
40.定西至临洮高速公路
41.41号高速公路。G341环县十里沟口至车路交县
45.景泰至澧县高速公路陇南段工程(陇南境内)
3.临洮(安家嘴)至临夏公路
48.S38王格尔塘至夏河高速公路项目
45.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二期工程(白银至中川段)
46.陇西至张喜安高速公路
47.S10陕西凤县至合作高速公路马武至西宅段一期工程(白土坡至西宅段)
48.G215线马鬃山至桥湾公路工程
49.S104线兰州沈家坡至阿干镇(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段
50.S06酒泉加关羽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嘉峪关段)
51.中川机场T3航站楼连接线工程
52.S18张掖至苏南公路张掖至乐康段工程
53.兰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54.天水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二期)
55.张掖丹霞轨道交通项目
56.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57.甘肃(天水)陆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8.新开贷款兰州新区向西开启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
59.张掖市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60.金昌江楠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园项目
61.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
60.九湖DC输电工程配套90万千瓦风电项目
3.2020年108.04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
64.玉门凯盛大明太阳能光热及光伏发电聚光材料生产线及深加工项目
65.安定区华家岭西风电场建设项目
66.通渭风电基地尖岗山、四子川风电场建设项目
60.甘肃光热阿克塞5万千瓦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
68.陇西县盘龙山20万千瓦风电场建设项目
69.甘肃中部330kV电网优化与中兰电气化铁路供电集团工程。
70.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堆、实验平台及配套工程
71.嘉峪关综保区建设项目
72.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73.平凉智能终端光电产业园项目
74.鲍方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
75.CRRC兰舟机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艺水平提升建设项目
76.多糖蛋白结合疫苗新生产车间项目
77.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
70.甘肃德同国钛金属有限公司30kt/a转子级海绵钛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79.兰州联想科技城项目
80.兰州新区专业专用化学工业园孵化基地项目(B区)
80.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项目
82.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镍火法冶金系统集成创新改造项目
83.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84.甘肃同位素实验室一期工程
85.甘肃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项目
86.兰州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87.第一人榆中县人民医院迁建新址工程。
88.甘肃省中医院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89.天水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
90.甘肃明德职业教育学院项目
91.临夏职业技术学校(临夏技校)
92.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项目(一期)
93.西北师范大学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
94
10月19日起株洲云阳国家级森林公园实行封闭管理通告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封山育林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限制或禁止人为活动,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灌丛、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荒山、荒地,采取封禁和人工辅助手段,及对现有林采取封山管护,使其成为森林或灌草植被的措施。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下马塘镇除外)的林业用地管理。第四条 封山育林期限为自2004年起至2010年止。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封山育林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确保建设资金投入。
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封山育林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并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和服务。
计划、国土资源、水务、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封山育林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市林业主管部门编制封山育林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七条 各区应依据封山育林总体规划,界定封山育林区,划清四至,设立标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第八条 封山育林区内禁止打柴、割草、割灌、修枝、开荒、放蚕、狩猎、采矿、采砂、采土、采种、采脂、采挖树木、私埋滥葬、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和其他不利于林地保护、林木生长繁育的活动。第九条 封山育林区内的生态公益林、幼龄林和未成林造林地为禁牧区。中龄林以上的林分,每年11月1日到翌年5月20日为禁牧期,每年5月21日到10月31日可根据载畜量适度放牧。第十条 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项目进行清理。
除国家重点项目外,铁路和县级以上公路两侧、河流两岸、水库周围、城镇附近第一层山脊可视范围内,不得审批新的采矿、采砂、采土等征占用林地项目。第十一条 封山育林区内的国家和地方生态公益林,按照国家生态公益林管理规定进行管护。第十二条 封山育林区内全面禁止皆伐作业。因森林经营需要采伐的,须按如下条款作业:
天然商品林可以进行抚育和补植改造,禁止进行商业性采伐。
人工商品林的主伐只允许二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分总蓄积量不得超过50%,伐后及时进行冠下更新,当更新的幼树生长受到抑制时,进行第二次采伐,可伐掉全部保留木。
商品林中的刺槐林工艺成熟平茬,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必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带状采伐(即保留带宽10米,采伐带宽10米),采伐保留带间隔期限为3年。第十三条 封山区内的自留山属商品林的,要本着打柴留树的原则进行经营,每亩应均匀保留目的树种,幼龄林在120株以上,中龄林在80株以上,成熟林在50株以上。未造林或林木分布不均匀,有林间空地的,要采取措施限期造林。第十四条 环城森林公园中划入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采伐,须经环城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五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在三年内对封山育林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小开荒、25度以上的坡耕地、疏林、灌丛进行植树造林。第十六条 2004年至2010年实施全面封山育林所需的森林管护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禁止行为的,由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九条 封山育林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用地管理也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10月19日起云阳国家级森林公园(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生物生态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区条例》《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二十大期间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决定对云阳国家森林公园(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9日00:00对云阳国家森林公园(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具体开园时间我们将及时更新发布并告知广大游客朋友。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护区内相关乡镇、国有林(农)场及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强化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工作,加强入山路口值守,做好入区人员劝返工作。以上通告望社会公众予以谅解和支持。
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国家林业局的 林规发(2015)57号文件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
(六)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
(七)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晋升条件的设立为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法律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_第二条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规发〔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林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推进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的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见附件),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15年5月4日
附件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推进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国家级森林公园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申报、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以下简称“计财司”)会同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以下简称“场圃总站”)负责总体规划的审核、批复和实施监督工作。
第四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规划技术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2012)的要求。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五条 规划编制内容应当包括基本情况、生态环境及森林风景资源、森林公园发展条件分析、总则、总体布局与发展战略、容量估算及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效益评估、保障措施等20个部分,具体见所附编写要求。
第二章 规划上报
第六条 总体规划编制或者修编完成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审查。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充分衔接。同时,要广泛征求所在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交通、旅游等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意见。
第七条 总体规划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国家林业局。上报的材料包括:
(一)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二)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批复文件;
(三)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四)评审意见;
(五)总体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第八条 计财司负责上报材料的登记,材料不齐全的不予登记,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完善材料。自登记之日起,启动规划审批程序。
第三章 规划审批
第九条 总体规划登记受理后,由计财司在2个工作日内将上报材料转送场圃总站,并与场圃总站共同进行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
第十条 专业审核。计财司和场圃总站联合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核专家库”,具体运行管理由场圃总站承担。
场圃总站收到上报材料后,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核专家库抽取相关专家,在5个工作日内将总体规划送达专家。审核专家于10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审核意见提交场圃总站。
第十一条 业务审核。计财司和场圃总站在收到上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出业务审核意见。
场圃总站对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分析,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总体规划的最终审核意见。必要时由场圃总站会同计财司召开总体规划审查会或者组织进行实地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 对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总体规划,由场圃总站将总体规划修改意见通知单下达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修改意见通知单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文本和相关材料报送场圃总站,场圃总站审核后提交计财司。需要复审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对审核通过的总体规划,计财司在收到场圃总站最终审核意见后,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文件。
第十四条 批复文件下达后,由场圃总站负责在中国森林公园网和中国林业网对所批复的总体规划进行公告,并建立档案予以保存。
第四章 规划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总体规划批复后,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开展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批准后的总体规划需要进行修订的,应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修订后的总体规划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总体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计财司会同场圃总站,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总体规划中期、终期评估,提出修编或者新编意见。
对于不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和建设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责令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管理,确保总体规划质量。未经上述程序批准的总体规划,不能作为林业审批项目和资金安排的依据。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写内容要求
一、基本情况的要求。包括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沿革、森林公园建设与旅游现状等。
(一)自然地理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条件、森林动植物资源等。
(二)社会经济条件。包括人口、经济、交通、电力、通讯等。
(三)历史沿革。包括历史沿革、森林公园设立、管理机构建设、资源管理等。
(四)土地利用状况。包括土地与资源的权属(国有土地要注明林权证上所标明的使用权人)、地类构成、利用程度等,集体林区要说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使用及林农合法权益保护等情况。
(五)森林公园建设与旅游现状。包括公园内基础设施条件、景区景点建设现状、旅游开展情况等。
二、生态环境及森林风景资源的要求。包括生态环境评价、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劣势、森林公园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
(一)生态环境评价。包括地表水质量、大气质量、土壤质量等。
(二)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人文景观资源、可借景观资源、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定等。
三、森林难公园发展条件分析的要求。包括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
(一)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劣势。包括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适游期等。
(二)森林公园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包括国内外旅游发展形势、地方政府重视程度、当地旅游资源供需情况等。
四、总则要求。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目标、规划分期等。
五、总体布局与发展战略的要求。包括森林公园性质与范围、森林公园主题定位、森林公园功能分区、分区建设项目及景点规划、森林公园发展战略、主题定位与营销策划等。
(一)森林公园性质与范围。性质依据森林公园的典型特征、主要功能来确定,规划范围是森林公园设立的批复范围。
(二)功能分区。包括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和管理服务区等。
(三)分区建设项目及景点规划。包括各个功能区规划建设的项目,涉及资源保护、游憩设施、接待设施、科普宣教设施等。
六、容量估算及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的要求。包括森林公园环境容量、游客容量以及旅游区位分析、客源市场分析、游客规划预测等。
七、植被与森林景观规划的要求。包括规划原则、植被规划、森林景观规划、风景林经营管理规划。
八、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包括规划原则、重点森林风景资源保护、森林植物和野生动物保护、环境保护。
九、生态文化建设规划的要求。包括规划原则、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和布局、生态文化设施规划、解说系统规划。
十、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的要求。包括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定位、游憩项目策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游线组织规划。
十一、基础工程规划的要求。包括道路交通规划、给排水工程规划、供电规划、供热规划、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工程规划、旅游安全保障系统与设施规划。
十二、防灾及应急管理规划的要求。包括灾害历史、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规划、其他灾害防治、监测与应急预案。
十三、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原则、土地利用规划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
十四、社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包括居民点分布现状分析、社区发展规划原则、社区发展规划。
十五、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估、采取对策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十六、投资估算的要求。包括估算依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十七、效益评估的要求。包括生态效益评估、社会效益评估、经济效益评估。
十八、分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包括近期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中远期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十九、实施保障措施的要求。包括法制保障、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等。
二十、图纸要求。包括区位图(对外关系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森林风景资源分布图、客源市场分析图、功能分区图、土地利用规划图、与其他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关系图、景区景点分布图、植物景观规划图(林相改造图)、游憩项目策划图、游览线路组织图、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给排水工程规划图、供电供热规划图、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工程规划图、环卫设施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布局图。
山西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
《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了公益林的范围、分类、保护、利用和管理,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职责,旨在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关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公益林是指依法划定并由国家统一实行保护的山地、沙漠、湿地等特殊环境中的森林和植被,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该办法规定了公益林的分类、范围、保护、利用和管理的具体措施。其中,对于公益林的分类,分别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同时,对于公益林的保护和利用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例如,公益林的保护重点在于恢复和改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同时保护林木资源。而对于公益林的利用,则应该充分考虑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此外,《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职责与义务,明确了责任人的具体任务和保护措施。例如,对于公益林的鉴定、评估和监测,应该由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并做出相应的报告和处理。
什么是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是指依法设立,以森林、自然景观和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兼顾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教育、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公园。森林公园在推动亲近自然、生态旅游和建设生态文明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了公益林的范围、分类、保护、利用和管理,旨在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保护公益林资源,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条 保护公益林资源,应当采取恢复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保护森林生态安全,防止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等问题发生,促进公益林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增长。
第一条 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以下统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地方自然保护区。地方自然保护区包括省级自然保护区、市(地)级自然保护区和县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由省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林业部备案。市(地)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分别由市(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四条 禁伐区、禁猎区的设立,应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五条 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区界,经批准确定后,应树立界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六条 自然保护区实行分级管理。国家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地)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分别由市(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第七条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编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人进行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制定自然保护区内的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
(四)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
(五)对珍稀动植物的生态进行观察、研究,负责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引种、驯化、保护和发展,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
(六)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服务。第八条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统一规划和设计。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机构和修建设施。第九条 凡进入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省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凡进入市(地)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市(地)级或县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人到本省境内的国家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须经林业部同意;到地方自然保护区活动,须经省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十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挖土、野外用火、采石、开矿、勘探以及其它影响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污染环境的活动。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可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凡进入核心区进行观测研究或进入实验区进行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和驯化培育珍稀动植物等活动的人员,均应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第十二条 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在保证自然资源不受破坏的情况下,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和统筹安排,可以在实验区国有林内开展林副业生产,按其收益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缴纳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资源保护费。第十三条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生产性采伐。自然保护区需在本实验区国有林内进行科学试验性的抚育间伐和次生林改造的,应经省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得收入要全部交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监督使用,原则上百分之七十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作为该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费用,百分之三十缴省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用于发展全省自然保护事业。第十四条 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所有林的抚育或次生林改造,应按省政府有关规定,由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自然保护区按照采伐许可证批准的作业伐区设计文件,予以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程作业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权制止其采伐作业。木材运出时,必须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盖检验印记。
今天关于“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